需要在歐洲申根國家停留4個月,請問如何辦理簽證?
補充:
本人需要在歐洲待4個月時間,但是又不想申請那種長期簽證,因為需要準備的資料太麻煩了,但是由于容易出簽的短期簽證要求一次入境最多只能停留3個月的時間,所以想我是不是可以事先同時申請好兩個申根國家的簽證?如:我先申請一個法國簽證,有效停留期是30天,時間從我3月1日去法國,待到4月1日正好是30天法國簽證到期,這時我護照上正好有另一個有效的德國簽證,有效期是從(4月1日開始-7月1),這樣的話我是否可以不從法國回國,直接繼續拿德國簽證在歐洲繼續停留嗎?
我的意思就是3月1我入法國鏡,一直待到我7月1德國簽證結束,這樣最后德國出境的時候會不會有什么問題?因為沒有德國入境章。


2016-11-23zhanglijuan
不行,短期申根簽證要求連續180天內最多停留90天,你想要停留4個月肯定走長期簽證。另外,最關鍵的問題是即使你拿到3月1日到4月1日的法簽,你想去申請4月1日到7月1日的德簽,我覺得德領館不會給你批這個簽證的,除非你有強有力且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