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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澳手冊2】澳大利亞人員入境檢查須知
- 時間:2015-11-17 17:30:15 來源:駐澳大利亞使館 作者:小艾
1、入境檢查
入境時,需準備以下材料并遞交給移民官員:
(1)護照等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澳有效簽證(包括電子簽證)。
(3)用英文如實填寫的入境卡(Incoming Passenger Card-IPC)。請點擊查看入境卡(中文PDF)式樣。
2、出境檢查
出境時,需準備以下材料并遞交給移民官員:
(1)護照等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用英文如實填寫的出境卡(Outgoing Passenger Card-OPC)。請點擊查看出境卡(中文PDF)式樣。
(3)登機牌。
除非主動要求,在離澳出境時,移民官員通常不會在護照上加蓋出境章。
澳大利亞已開始對部分中國公民實行自助通關(SmartGate),詳情,請點擊這里。
3、國際旅行記錄
如有需要,可以向各地移民辦事處申請獲取本人的“國際旅行記錄(International Movement Records)”。
自2014年2月起,澳移民與邊境保護部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向提出查詢的當事人發送電子版國際旅行記錄證明。此后,打印或電子版的證明均不再加蓋移民與邊境保護部印章。
4、入境受阻
根據國際慣例,簽證是一國主權。即使當事人已獲發簽證,一國也有權拒絕其認為不宜入境者進入。
移民官員通常會詢問一些簡單的問題,如“來澳的目的”、“計劃停留多久”等,請如實回答問詢。
如移民官對您的入境動機產生懷疑,您可能會被帶到面談室進行更詳細的面談,如了解訪澳目的、在澳聯系人、日程、申請簽證情況等。如果不懂英文,必要時可要求提供中文翻譯服務。
如移民官員最終決定注銷您的簽證,拒絕入境,通常會出具書面信函,說明原因。然后將安排航班盡快遣返回國。遣返決定一經做出不會更改,應予配合。否則移民官員可能采取押送登機等強制措施。
如認為有關處理決定不公平,可先按要求乘機回國,然后向行政上訴法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AAT)提出行政申訴。請點擊這里,獲取聯系方式。如對AAT裁定仍不服,可聘請律師向法院起訴移民與邊境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