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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怪圈——越規模越糟糕
- 時間:2010-09-15 17:50:39 來源:網絡 作者:愛旅行網
學過經濟學的都知道這樣子一個名詞——規模效應,也叫規模經濟,即因規模擴大而帶來經濟效益的提升。當然,這不是一個絕對的規律,但是在普遍市場經濟中,卻一直發揮著重大作用,并帶領著麥當勞、沃爾瑪等等企業走進世界500強。
旅游做為一個越來越大的產業,無疑也應該從這個規律中得益。但是,中國的旅行社經營管理者們,卻發現一個很要命的問題——越規模越糟糕。不僅僅規模擴大無法帶來經濟效益的提升,而且使自己陷入質量下降,管理混亂的泥潭。
很多游客也對此深有體會。一個單位的辦公室主任跟我說,再也不給所謂的大旅行社做團了,質量太差了。他說,去年,因為老板的關系,跟了一家只有4個人的小旅行社去了趟張家界,旅行社的老總親自帶團,一路上服務很好,地接社很配合,開開心心。今年,因為年初看了報道說某某小旅行社出了事故逃跑,于是他們認為還是應該跟有品牌的旅行社比較有保證,于是找了本市一家大旅行社,結果一肚子火,不僅僅質量差,人家還根本不重視。
這種問題不是我第一次碰到。其實,按照目前旅行社的現狀,分析一下,也就不難發現問題所在:小旅行社,有一個包團就非常重視,老總本來就兼業務員和導游員,親自出團,一路上肯定能夠服務更好,因為他可以現場拍板一些東西,對方地接社看到是旅行社老總親自帶,也肯定非常重視。再說,一路上有什么特殊要求,個性化要求,老總不用請示誰,當場可以決定和執行。而大旅行社,團量很多,這個包團也就是他們幾十個包團之一,大社的老總,考慮的是企業戰略的東西,哪有可能帶團,都是下面的導游員去帶,導游員當然無法實現一些個性化要求,即使客人有要求,也許層層請示,無法即時響應。
這個朋友聽我分析后,表示理解,然后又說:那,是不是我們以后還是跟小旅行社比較好。我頓時無語,說是呢,明顯違法國家要求企業做強做大的思路,說不是呢,但現狀又擺在這里。
規模效應產生的前提是,規模,能夠帶來成本的降低。但旅行社卻在這方面卡了,有人說,最佳的旅行社構成是老公是老板,妻子是財務,妹妹是前臺,弟弟是業務。我汗,但不得不承認,這是中國很多做質量做得很不錯的旅行社的結構。如果他做大了呢?要弄個辦公室搞行政,要弄個培訓部帶導游,成本上來了,但業績不一定上來。并且,培訓部帶出來的導游的服務質量,肯定還是沒有老板親自帶的好。旅行社的規模,帶來的卻是成本的增加。而在相應的業務上,卻難以提現。
那么,這種怪圈的形成究竟根源在哪里呢?其實,旅行社做為一個服務行業,目前還處于很低端的階段。最典型的就是無法行程規范的操作流程。很多人說,旅行社是人做出來的。這句話對這個行業的傷害很大,一個行業,如果是人做出來的,必須是暴利的行業,比如文化產業,不需要規模,只需要人的價值,比如一個畫家,一個作家,流水線作業,或者規模產出,反而不好。但是,旅游行業已經成為一個超大規模的產業。市場要求的產出一定很大,靠人,明顯就是錯誤的。
那么,該如何做呢?我的個人看法是,旅游必須把整個產業服務鏈分出來,把一些能夠通過規范化操作、流水線作業的環節拿出來,進行規模生產,而把那些直接針對游客的服務,落實到人方面去。也就是說,操作大社(旅行社)化,服務小社(旅行社)化。
其實,歐美很多旅行社都是這樣子。必須有一個大的批發商,這個批發商完成旅游產業的開發、計劃、操作。然后將這些產品批發給眾多的小分銷商,他們直接面對客服,進行部分個性化服務。比如剛剛說的那個例子,這個單位還應該去小旅行社報名,然后小旅行社找大批發商,根據規模效應的原則,拿到物美價廉的產品,然后依然由這個小旅行社去服務。
當然,這種模式會有很多細節的問題需要探討,特別是服務標準的問題。小旅行社賣出去的產品給客戶的承諾,是否他們在大旅行社采購的產品的內容,這就需要一個嚴格執行的產品標準,而這個標準,必定是由批發商去制定。也就是說,小旅行社即使自己去帶團,也必須在批發商制定的產品標準下去執行,至于你的增值服務部分,應該是產品標準范圍之外的。比如,酒店依然是批發商制定的三星標準,而你個人今晚要帶客人去美食街品美食,就是你的個性化服務了。
那么,能否突破規模效應怪圈,就取決于以下思路——批發商能否通過規模效應,向分銷商提供足夠低成本的產品,讓分銷商知道他自己去采購是不合算的;分銷商能否認同批發商制定的產品標準,讓批發商知道他的產品能夠在統一標準下賣給游客,降低質量服務風險來實現規?;?。目前,傳統的旅行社尚未真正做到這一點,雖然不少地方都出現了散客中心等的批發商,但產品標準一直是個頭痛的問題,因為游客也總有一種感覺,散拼的,就是低質的。
讓我們來期待今后這種規模效應下越來越向上的改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