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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業內人士揭零負團費把戲 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 時間:2010-09-16 15:38:52 來源:網絡 作者:愛旅行網
新聞背景
今年3月,一個團費僅為610港元的內地旅游團到香港,途中,由于導游李巧珍不滿游客購物太少,在大巴車上連放狠話,并以不準吃飯、不準住賓館等相威脅,強迫購物并辱罵內地游客,車上游客卻無人吱聲。有人將此拍成視頻上傳到網上,引發軒然大波。
隨著旅游行業競爭日益激烈,“零負團費”在內地游也是屢見不鮮。強制購物、導游甩客等都是“零負團費”在備后作祟。近日,哈市旅游業內人士張壯(化名)自曝“零負團費”低價旅游暗藏的貓膩,提醒消費者在旅游消費時,切莫貪圖一時的便宜,低團費陷阱不僅會給自己帶來財產上的損失,往往還會伴隨著精神上的傷害。
1、“零負團費”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張壯舉了一名游客游的例子。8月初游客劉丹在哈市一家旅行社報名參加山東半島、大連一飛一船一臥六日游,團費價格是280元,當初的行程單上提及很多著名景點,餐飲招待也描繪得很豐盛,然而到了當地卻大相徑庭。
劉丹到很多著名景點都需要自己付門票,合同上包含的門票幾乎全是票價低的小景點。例如,劉丹到達嶗山時,自己付嶗山門票65元,小交通另行付費30元,隨后乘船海上觀青島,劉丹又需要付30元的費用。隨后幾天里消費方式也相似,而且天天“被購物”,劉丹最后為整個行程支出的總費用高達2800多元,額外花的錢比交給旅行社的還多。
據張壯講,實際花費比旅行社的報價多出一倍很“正常”。因為該線路品質團的團費在2180左右,相差900元,這樣“零負團費”的團隊就會在行程中把900元的差價補回來,甚至使游客產生更多支出。
張壯給記者介紹了旅行社“補差價”的貓膩。“零負團費”的行程單中,每天的景點看似很多、很充實,實際上都是一些門票價格低的景區,精華景點費用都是自理的,而且是全價消費。以海南游為例,團費中20元的門票,自費的票價在100-140元;幾十元的潛水自費需花費200-400元,一個40-50元的海鮮餐自費就需要140元。而如果是品質團,這些費用多是含在團費中的,即便是不含在團費中,旅行社也會讓游客享受到旅行社的折扣價格。.
2、吃住行程大打折扣
張壯介紹,為了讓游客將更多時間用于消費,“零負團費”旅行社往往將一些行程壓縮。例如青島乘游船,行程單上標明的游覽時間為40分鐘,實際從上船到下船不到20分鐘,當有游客提出質疑的時候,導游會解釋說加上車程的時間,一共為40分鐘。
一般行程單上,嶗山為自費景點,但導游往往避而不談,只介紹利潤空間大的萬國建筑博物館和啤酒城。如果所有游客堅持去嶗山,導游也會帶游客去,但只會游覽這座名山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精華景區根本看不到。
此外,有些車覽、遠觀的景點或市容、市貌,由于受游覽時間的影響,導游根本不去介紹。貌似很充實的一次行程,旅游回來后才發現,有價值、有意義的景點沒看幾個,當你大呼上當,想要索賠的時候,才會發現旅行社根本不會退給你任何費用,因為沒看全的東西都是沒有景點門票的。
在吃住方面,旅行社為了節約成本,給客人安排的賓館基本都在郊區,有的房間甚至沒有窗戶。正常的旅游團餐為15-20元/頓/正餐,但這種“零負團費”旅游團的團餐只能達到10-12元/頓/正餐,而且即使小孩是按成人標準報名(享受成人標準),當地的導游也會把孩子的餐費算成半價的兒童餐,克扣餐標。
例如某旅游團在山東半島散拼的最后一天,由于客人來自于不同城市,返程為不同的車次、不同的航班,幾位返回大連的客人不到13時就被送到蓬萊碼頭,而晚上開船的時間為22時30分,客人要在一個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碼頭等近十個小時,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
3、強制購物 30元玉器標價3萬
張壯講,外出旅游的消費者總想著旅游一趟不容易,容易產生沖動消費,多少要買些當地的土特產、紀念品。以云南游為例,玉器是云南的特產,游客多數會買玉石。旅游紀念品店內標價近3萬元的翡翠手鐲,售價可以打1折再去“零頭”,最終2000多元可以買下,消費者還以為很便宜,而同質的玉石在地攤花上三五十元就可以買到。
很多人到云南都要帶些茶回來。旅行社通常做法是,把車開到店門口,導游大聲招呼,“一路旅游大家受累,請大家喝點茶。”于是就帶領大家走進一個帶精美茶具的地方讓游客品茶,幾個漂亮服務員開始天花亂墜地講解茶的諸般好處,游客喝著味道不錯,便多半會購買。品茶現場游客喝的確實是好茶,但等回到家自己泡的茶味道就相距甚遠,因為買到的不是喝到的。
一些旅行社還為游客“著想”,提供免費足浴的地方,讓游客休息一下。腳是洗了,但洗腳的產品也推薦了一大堆,服務員往往夸大功效,仿佛包治百病,而游客往往稀里糊涂地就買了。
在國內線路里,如果游客自費項目參加得少或購物少,導游就會給客人臉色看,服務更加不到位。但到散團前簽意見反饋單時,導游卻會當著所有人的面大哭,稱在出來帶團前向旅行社交了每人XX元的人頭費,大家不參加自費項目已經賠了XX元,帶完這個團就不干了之類的話來博得客人的同情,很多客人出于憐憫違心地簽下意見單。這樣,當客人回到家再想去旅行社討個說法的時候,與自已簽的意見單相互矛盾,只好自認倒霉了。
專家指出,旅游者要想不被騙,首先要從心理上消除貪小便宜的思想,在出行前要對自己行程有一個符合實際的心理價位,不要被低價誘惑和有“越便宜越好”的不正當消費心理。
除比較價格之外,消費者還應該向旅行社索要行程單,詳細問清各項接待標準,例如是否有自費項目和小費,自費項目是必須參加還是自愿選擇?要弄清自費項目的價格和另付小費的額度,通常團費報價越低,自費項目的價格會越高,另行收費的項目也會越多。游客在報名時應要求旅行社將自費項目含在團費里,通常情況下,如果不是“負團費”操作的話,旅行社會將另行收費的項目按成本價操作,這樣就省去了客人到了當地再與導游討價還價,另行交費的項目又沒有發票的麻煩。
游客在報名時,還需要了解該旅行社自己是自己發團還是與其它旅行社聯合拼團,如果是拼團,一定要弄清楚發團社是誰。現在市場上有很多旅行社都是在哈爾濱收客人,然后讓客人自行拿票上火車,領隊在口岸舉牌接團,其發團社只是一個掛靠的部門,一張桌子、一部電話、一臺電腦就可以進行業務操作,在旅游局和相關質檢部門根本查不到他們的信息,一旦出事,很可能游客最后能找到的就是一張桌子和一根電話線。
報名后要簽訂旅游合同。簽合同前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要把吃住游的標準線路行程內容作為合同附件一同簽訂,使本次行程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應。在旅游過程中,游客要結合行程檢查旅行社是否達到所簽訂合同的標準,是否有故意侵害游客權益的行為,一旦發現有達不到標準的,要主動和地接導游或全陪導游提出申訴,如依然未得到解決,可利用自己攜帶的手機、相機、DV機將未達標準的內容拍攝下來,作為證據留存以備日后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