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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黑導游再曝行業內幕 購物回扣按游客地域區分
- 時間:2010-08-17 10:30:07 來源:網絡 作者:愛旅行網
“揭黑導游”鄔敬民在央視節目中再爆行業內幕
“海南環島6天5晚常規品質游,準四星標準,價格0元;5天4晚,價格-50元。”看到這樣的海南旅游報價單,您會心動嗎?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素有“揭黑導游”之稱的鄔敬民,在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大家看法》周末節目《我建議》的錄制現場,就給現場觀眾展示了這樣一份有關海南旅游的宣傳材料。
鄔敬民,原來是深圳的一名導游,有著十多年的從業經驗,2005年,他自稱有感于旅游行業規范管理的種種問題,開始在網上以真名發表文章《叫我如何不宰你——一個導游的自白》,大膽披露國內旅游業界存在的種種不正當行為,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其后一直到2008年,他不斷通過各種渠道向國家的旅游主管部門遞交自己關于規范旅游市場的看法和建議。2008年之后,鄔敬民逐漸淡出了公眾的視野。
之所以要在沉寂三年之后,再次現身揭露旅游市場的行業內幕,鄔敬民告訴記者,最近發生的一系列諸如“香港導游阿珍事件”、“海南導游訓示游客事件”讓他覺得國內的旅游市場距離規范、有序仍然還有很大距離,作為業內人士,有必要把其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公之于眾,以獲得全社會的關注,來共同尋求解決之道。
明令禁止卻大量存在“零團費、負團費”陰魂不散
鄔敬民在節目中首先給觀眾展示了一份以海南團隊旅游為內容的宣傳廣告,記者發現,其中一個包含了“6天5晚、準四星標準”的環島常規品質游,報價竟然是0元。那么,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消費者選擇這個團隊,就可以免費游海南了呢?鄔敬民告訴記者,事實并不是這樣,因為這份宣傳廣告不是針對普通游客的,而是只在全國的旅行社系統內部發行,這個0元的價格是針對組織游客到海南旅游的外地旅行社的。也就是說,“假如你們在北京報了這個常規品質游來海南,不管你們在北京交了多少錢的團費,北京的旅行社把你們送到海南以后,一般都是由海南當地的旅行社負責您在海南6天5晚的吃喝拉撒住,但是,北京的旅行社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給海南的旅行社?!?/P>
顯而易見,在這樣的交易中,海南本地的旅行社是要吃虧的,但是,為什么這些旅行社還會主動打出廣告,吸引外地的旅行社來洽談合作呢?鄔敬民給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比如說你們在海南吃喝拉撒住的五天,大概是需要600塊錢的話,有可能我作為旅行社要出200塊錢,剩下400塊誰來出呢?大巴的司機要出100,購物店也要出300?!倍眯猩?、大巴司機和購物商店自然不會白白為游客的行程買單,利用各種手段讓游客購物,自然就成為他們賺取利潤的重要途徑。
據記者了解,2009年5月1日,由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旅行社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其中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旅行社將旅游業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應當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游團隊。”雖然早已制定了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但是讓人啼笑皆非的是,鄔敬民出示的這份有關海南旅游的宣傳材料,竟然是在2010年3月15日,也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這天發行的。
購物商店提供給旅行社的回扣因游客地域不同而差別巨大
在節目錄制過程中,鄔敬民還向現場觀眾展示了另外一份旅行社的內部資料,上邊的內容顯示:馬來西亞57元,北京25元,海南10元。那么這些錢數又代表什么意思呢?鄔敬民告訴記者,這是一家位于海南的專門賣菜刀的購物商店,提供給旅行社的回扣清單。其中“馬來西亞57元”是指,如果旅行社帶馬來西亞的游客到這家商店購買菜刀,每帶進來一名游客,商店就會首先支付旅行社57元的傭金;每帶進來一名來自北京的游客,商店會支付25元;由于海南本地人了解情況,不容易上當,所以每帶來一名來自海南的游客,商店只會支付給旅行社10元的傭金。
除了提供不菲的傭金,鄔敬民還告訴記者,這些購物商店所販賣的產品大多都缺乏質量的保證。“這些菜刀說是軍工產品,后來查處了是三無產品,原價35塊錢一套,結果賣給游客兩三百塊錢一套,回家一砍就爛掉了?!庇浾咭沧⒁獾剑w敬民提到的這種在旅游景點,以“軍工產品”為名販賣假冒偽劣菜刀的事情,早在今年的6月20日,央視財經頻道就曾專門做過相關報道;海南省旅游委綜合整治小組也在今年2月查封過一家餐具公司的銷售點。
團隊旅游中的自費項目是旅行社利潤的重要來源
除了想盡各種辦法讓游客進入購物店消費,鄔敬民在《我建議》中還提到,作為地接社的旅行社賺取利潤的途徑還有很重要的一條,那就是積極給游客推薦自費旅游項目,并且在很多的時候,旅行社在自費項目上獲得的利潤甚至遠遠超過讓游客購物。例如到海南旅游,潛水是很多旅行團都會推薦游客參加的自費項目,而這樣的自費項目也都會在旅行合同中詳細標明,但是,游客往往并不知道這些自費項目的實際價值是多少。“海南潛水很有名,基本上市場價都是賣380塊錢一個人,實際上給旅行社最低的價只有50塊錢;還有例如到分界州島,票面價格是148元,是物價局核發的,但實際上它收旅行社的價格只有35塊錢每個人?!泵鎸θ绱藨沂獾膬r格差,鄔敬民認為,旅行社肯定會不遺余力地向游客推薦自費項目,而往往并不會考慮它的實際內涵和質量。
監管不力是導致游客與旅行社糾紛不斷的主要原因
鄔敬民告訴記者,他所提到的這些行業內的所謂“潛規則”,有些早已經是眾人皆知的事情了。2009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旅行社條例》對其中相關的情況都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也有禁止“低價惡意競爭”和“禁止商業賄賂”的相關規定,但是正是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才使得這樣的所謂行業“潛規則”屢禁不絕。同時,鄔敬民還指出,香港導游阿珍辱罵游客事件發生之后,社會輿論將矛頭過多地對準了導游阿珍的“兇惡”言語,其實,通過社會輿論的關注,查找到產生這種糾紛的制度原因和行業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才是避免行業丑聞再次發生的最好辦法。
對于鄔敬民的觀點,同樣參與節目錄制的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以及來自桂林的資深旅游從業者張博也表示了贊同,他們認為,除了監管不到位,旅行社的成立門檻過低導致同業間的競爭異常激烈、旅游從業者的薪資得不到保障等等也都是造成國內團隊游市場混亂的主要原因,而這些原因通常情況下都會通過導游展現出來。因此,如果這些制度方面的原因不能得到很好解決,頻繁出現游客和導游交惡的事件也就不足為奇了。
那么,如何解決目前國內團隊旅游市場存在的這些“行業內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一些業內的專家也在《大家看法》周末節目《我建議》中表達了對于這些問題的建議,時事評論員郭松民指出,應該切實做到兩個“及時”,也就是說“第一,游客的投訴能夠及時得到處理;第二,就是游客對這個旅行社的投訴能夠及時地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比如說在網上發布出來,讓游客知道哪些旅行社存在坑人的行為。”而針對導游的生存現狀,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也指出,加強對“零團費和負團費”進行監管和查處的同時,導游的基本薪資必須得到保障,同時也有必要在國內推行給付“小費”的制度。來自桂林的資深旅游從業者張博甚至大膽地提出,可以考慮立法將購物從團隊旅游的行程安排中分離出去,不允許旅行社有組織購物的行為,以便于旅游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和查處。參加節目錄制的全國人大法工委副巡視員、著名法學家河山表示,嘉賓提到的這些建議對于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很有幫助,也必將促進旅游市場的進一步規范。
另據記者了解,從2009年12月份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的起草工作已經正式拉開帷幕,今年一到五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已經在全國多個城市組織了相關的立法調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