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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8月起赴港最多帶19支香煙 違規最高監禁2年
- 時間:2010-08-07 14:52:14 來源:網絡 作者:愛旅行網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1時05分報道,香港出臺新措施,從下月(8月)1號開始,旅客只能攜帶19支香煙或1支雪茄入境香港。
香港海關發言人說,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以上數量的煙草產品入境,應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規定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附:(香港)海關提醒市民煙草產品入境數量新規定
2010年7月27日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及入境旅客,遵守由八月一日起實施有關旅客可攜帶煙草產品進入香港的新措施。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2010年應課稅品(豁免數量)(修訂)公告》,年滿十八歲的入境旅客,只可攜帶不超過下列數量的煙草產品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i)19支香煙;或
(ii)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
(iii)25克其它制成煙草。
發言人說:“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以上豁免數量的煙草產品進入本港,應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有關規定可被檢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入境旅客如管有超逾豁免數量的應課稅品而不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或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即屬違法。
為提醒市民有關新措施,海關已展開了一連串宣傳活動,包括播放電視宣傳短片和電臺宣傳聲帶、向旅客派發單張,以及在各管制站和跨境交通設施張貼海報和橫額。
發言人表示:“海關亦已聯絡旅游業界和其它地區的海關當局,協助本署預先通知海外旅客有關新措施的安排。”
他又說:“海關會在各管制站加強檢查入境旅客,以防新措施被濫用。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這項新措施旨在加強控煙及鼓勵戒煙,以保障市民健康。海關發言人呼吁市民和入境旅客應遵守新法例,并在過關時與海關人員合作。